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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教育局2015定安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定安县教育局 2015-6-29 12:52:51

定教〔2015〕49号


定安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定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定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7日

定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了促进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中招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推进我县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5年定安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定伟(县教育局局长)
        黄源亮(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  龙(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吴超群、何发飞、林  东、吴有定、黄业金、
符式清、陈崇武、冯业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主  任:黄业金
副主任:符式清
电脑员:黄  平
二、组织考生报名
1、考生报名。组织考生报名是关系到我县中考在全省综合指数排位的重要一环。各校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考生报考。一是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宣传,尽可能使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变为一种自觉行为。校长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凡没有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准予毕业。各校要根据实际、规定最低分数考生才能领取毕业证,否则,要视其情况进行补考才准予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务必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才发放。力争报考率达100%(报考率以2014年秋季开学初三在校生数计算为准)。二是坚持客观公正,把好考生资格审查关。班主任要摸准本班考生的基本情况,对考生的户籍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查验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名。对于属符合优惠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的有关证件,学校校长要亲自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背后签名,加盖学校印章以示负责。报名结束后,务必上送县中招办审核,由县中招办组织录入考生相关信息,作为优惠照顾加分的依据。对于弄虚作假获取享受省定有关优惠政策加分证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省、县重点中学入学资格。在考生资格审查中,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杜绝弄虚作假。为了提高报考率,鼓励各校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在外地读书的我县户籍考生回来报考,各校新增考生必须由我办组织人员才能录入。今年参加初二生、地会考的考生姓名要与本人户口簿姓名相一致。
上传考生信息以省中招办提供的初三学生数据学籍系统信息为准。导入字段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学籍号、班级、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等信息。初三学生数据导入后将自动生成考生2015年中考准考证号(10位数字、2位年份+4位毕业学校代码+4位流水号)。
非我省户籍考生,凡符合省厅规定2条报考条件(①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②法定监护人为在我省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的可以报考,各校要加强资格审查。将有关报考资格复印件存档好,以备查验。
在我县报考的县外户籍考生,假如要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高中的,报志愿结束后,要及时将户口复印件拿回本市县中招办登记、审查。
在报名工作中,认真贯彻省中招办《实施细则》中,报名办法1至14条的具体规定,规范操作。
2、考生信息录入。在规定时间内,各中学负责本校考生的信息录入。一是电脑员要对考生进行培训,组织考生自己录入指定部分的有关信息;二是根据实际,学校电脑员统一为全部考生录入信息。上传考生相片和信息录入要求准确无误。信息录入后反复核对、修改、确认,最后必须打印让考生签名。
3、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中招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2〕229号)和《关于调整中招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审批〔2011〕159号)执行。考生参加考试的有关费用,要做合理的预算,负责代收,并向考生说明清楚,坚决杜绝乱收费。报考有困难的考生学校要想办法帮助解决。
4、组织电子照相。各学校要创造条件购置完善电子摄像设备,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组织对考生进行电子照相。利用数码相机统一组织考生照相,存好底片,认真操作,上传照片,这是我县学校的一条好经验。要及时做好相片上传工作。考生相片上传,相片要与本人一致,不要张冠李戴,杜绝差错。
三、填报志愿
1、今年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改为考试后,考生可以根据考试结果估分进行填报。志愿设提前批,第一至第三批。各校要准确把握省中招办《实施细则》中关于填报志愿的具体规定,规范操作,不得有差错。
2、慎重填报好每一批次的志愿。凡在我县就读、报考的省外户籍、县外户籍考生,可以填报定安中学和城南中学志愿。准备就读中职的考生,学校要引导考生认真查阅《报考指南》中介绍的中职学校办学情况,选择考生自已喜欢的学校与专业填报。凡被定安中学和城南中学录取的公费生都不予以退档,公费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后果自负。各学校要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慎重地填报好每一批次志愿,随意填报志愿后果自负。7月29日—30日中午12:00止,考生修改第一批次志愿,各学校要做好组织工作,及时通知有关考生回校,在电脑员的指导下,考生上网调整、修改志愿。志愿调整、修改后,学校要重新打印志愿确认表装进考生档案袋。
在我县就读的县外户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择学籍所在地招生学校或户籍所在市县相应学校进行填报(二选一)。
3、定安中学和城南中学招收特长生,测试工作应在5月8日前完成。学校要制订测试方案上报县中招办。县中招办将派员参加测试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入围考生按省中招办文件有关规定,考生姓名及成绩应实行公示,并及时将成绩上报县中招办,同时上报考生准考证号。凡测试入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批次中第一志愿要填报定安中学和城南中学,录取工作由县中招办按有关规定进行。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后,各学校要求考生认真核对、修改、确认后将《志愿确认表》打印交家长签名,存入考生档案备查。
四、组织考试
今年我省中招考试象去年一样,各学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总分呈现并公布,不公布单科原始分。各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省中招办《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并将考试改革的相关内容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尽可能让广大家长了解这一信息。
1、初三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实际,我县设四个考点,即定安中学、实验中学、城南中学、岭口中学。岭口中学考点,安排岭口、翰林、中瑞、龙塘、定南等学校考生参加考试,其余考生安排在县城中学参加考试。各校要精心组织,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让考生保持良好的心态,考出水平。
八年级生、地会考。考点安排在各中学。一般情况下,考生在本校参加考试。监考员由学校指定责任心强,敢抓善管,业务熟悉,任教初三、初一年级课程的教师担任。各学校要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认真培训好监考员。布置好考场。县中招办派员到各中学巡视督查,协助抓好考试工作。所有八年级在校生都要参加考试,不准缺考。本届初中毕业生因故没有参加2014年生地考试者,可参加2015年八年级的考试,考点统一安排在县实验中学和南部地区某一中学。
2、体育考试。今年体育考试作了改革,所有考试项目统一采用电子测试仪器测试。县教育局已制定了《2015年定安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定教〔2015〕23号),各学校一定要组织认真学习,按《方案》相关要求做好体育考试工作,争取每一位考生考出最佳成绩,定安中学正取生只录取体育考试D等(即总分30分)以上等级考生。
3、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各校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规范操作。一定要按照《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琼教中招〔2015〕4号)要求。在4月28日前做好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县中招办将统一安排各校考查工作(具体时间见附件2),届时县中招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指导考查工作。个别学校缺少实验器材的要主动向兄弟学校借或购买,不允许不做实验的行为。各学校要加强和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的培养。
4、认真抓好备考。各校要按照《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各学科考试说明》的具体要求,在县研训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备考工作,组织多轮复习,按照中考试题模式对考生进行多轮演练,让每位考生正确掌握答题卡的填涂方法。要重视尖子生的培养,有的放矢提出达标要求,努力实现。要注意全体考生考试水平的整体提高,促均衡发展。特别要重视后进生的复习。要提高学习问题生的自信心,加强基础知识的辅导和演练,教给考生如何考试的办法,让每位考生在考试中为增加每一分而不懈努力。考试工作,凡上传考生信息的,考生要全部报名中考;凡报名中考的考生要人人参加考试;凡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人人在答题卡上作答。中考成绩突出的学校,县政府要对“中考辅导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五、考生档案
1、考生档案袋的材料:①初中阶段学籍卡;②报名信息确认表;③志愿确认表;④户口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⑥考生享受政策优惠照顾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⑦初三年级体检表。
2、各学校要重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和成长记录袋材料的搜集、完善工作,对每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根据考生的整体素质来衡量,按照《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修订)》的具体要求,规范操作,做到准确无误,公正无私。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是重点中学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以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从推行素质教育的高度认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凡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等的考生一定要按程序实行公示。
六、录取工作
1、定安中学高一正取生录取。依据招生指标,按毕业升学考试各科原始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原始分总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二,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由学校择优自主录取。
城南中学高一新生录取,按考生志愿从原始总分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在正取生中(含定中教工子女、特长生指标)用35%指标按各校报考人数分配到各中学。县重点中学初中部不分配指标到校生指标。录取时,按正取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即各科原始分总分的85%以上且在本校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直到完成任务为止。在规定分数线内未完成任务的学校剩余指标回收,重点奖励定安中学初中部考生,此外还考虑,均衡奖励中考成绩优异的学校(除民办学校外)。
3、文体特长生录取按照省的有关规定录取。
4、县级职业中学录取,先从网上录取,不足额时,再实行登记入学,后办理录取手续。
5、补录工作:
今年定安中学、城南中学高一招生,如正式录取的学生未到校报到的,概不退档,后果自负(特殊情况确须补录的按以下程序)。
⑴确定补录人数;
⑵按第一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划补录分数线;
⑶按填报志愿录取后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时间;
⑷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时间一到,截止补录工作,回收指标。
七、工作要求
为了做好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校长要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每项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今年我省中招工作实行重大改革,各学校一定要组织认真学习文件,准确吃透文件精神,规范操作。中招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追究制。要重视考生的报考工作,将宣传发动工作抓实抓细,切实解决贫困生报考的实际问题,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100%报考,要准确把握优惠加分的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的舞弊行为。要全力抓好备考工作,重视尖子生的培养,力争考出好成绩。注意加强后进生的复习指导和基础知识技能训练,促均衡发展。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创造性地做好招生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附件:1、2015年定安县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2、定安县2015年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县中招办督查时间安排
3、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
4、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5、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6、省一级学校名单
7、具有接收外国籍学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定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定安县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日 期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 2月27日 印发定安县2015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 县中招办
2 3月13日 召开2015年全县中招工作会议 县中招办
3 3月18日前 各学校组织考生照相,上传考生相关信息,产生准考证号;各校将参加体育考试名单及准考证号上传黄平邮箱,以便做好编组工作。 各中学
4 3月23日 召开体育考试考务会,在城南中学进行体育模拟考试。 县中招办
5 3月25日-29日 组织体育考试。 各中学
6 4月7日 组织缓考的考生体育考试。 县中招办
7 4月13日-17日 组织考生网上录入报名信息。 各中学
8 4月20日 上送优惠政策加分材料到县中招办审查。 各中学
9 4月21日-28日 县中招办派员督查理化实验操作。 各中学
10 4月30日前 组织初二考生照相,将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自编)及初三补考生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已有)上送黄平邮箱。 各中学
11 5月7日 定安中学文体特长生考试。 定安中学
12 5月8日 城南中学文体特长生考试。 城南中学
13 5月8日前 完成理化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价,公布结束。 各中学
14 5月12日 各校将考生理化实验操作结束、综合素质评价结束,用电子版发至大楼打字室邮箱。 各中学
15 5月15日 向省中招办上报考生考场编排方案,体育成绩、生地成绩、理化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束。 县中招办
16 5月19日 上交中考经费,领取中招《指南》。 各中学
17 5月23日前 组织核对六科成绩有误反馈县中招办修改更正 各中学
18 6月16日 召开全县考务工作会议 县中招办
19 6月22日-24日 考点学校布置考场 各考点
20 6月24日下午 监考员培训 县中招办
21 6月25日-27日 全省统一考试 县中招办
各中学
22 6月27日-7月6日 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各中学
23 7月5日前 完成考生档案 各中学
24 7月6日-10日 组织生、地评卷 县中招办
25 7月7日-10日 核对考生志愿信息 各中学
26 7月19日 公布中考成绩 县中招办
27 7月22日-24日 提前批学校录取 省中招办
28 7月25日-27日 第一批第一段学校录取 省中招办
29 7月29日-8日1日 考生修改第一批次志愿 省中招办
30 7月29日-30日
中午12点止 第一批第二段学校录取 省中招办
31 8月3日-7日 第二批学校录取 省中招办
32 8月8日-11日 第三批学校录取 省中招办
33 8月16日-9月11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补录 各有关学校
黄平邮箱:13876872660@139.com,局打字室邮箱:63831050L@163.com
附件2:
定安县2015年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县中招办督查时间安排

序号 日期 督查学校 要求
1 4月21日 中瑞学校(上午)
翰林中学(下午3:00)
岭口中学(下午4:00) 一要有试卷;
二要当场抽签;
三要考生独立完成;
四要当场给等级分。

 

 


2 4月22日 龙塘中学(上午)
定南中学(下午3:00)
雷鸣中学(下午4:00) 
3 4月23日 平和思源学校(上午9:00)
仙沟思源学校(上午10:00)
定安中学(下午) 
4 4月24日 南海学校(上午)
居丁中学(下午3:00)
永丰学校(下午4:00) 
5 4月27日 文华学校(上午9:00)
新竹中学(上午10:00)
城南中学(下午) 
6 4月28日 立达、德才(上午9:00)
实验中学(上午10:00) 


附件3
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三侨生”审核表

报考所在市县  准考证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曾用名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地 
属于何种身份 归侨青年□       归侨子女□      华侨在国内子女□
何时从何国家回国定居  现在学习或工作单位 
考  生  父  母  情  况
姓 名 关系 何时往何
国定居 何时从何国
回国定居 现工作单位 现家庭住址
     
     
以  上  栏  目  由  考  生  填  写
归侨考生或考生的华侨归侨亲属所在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 管
单 位
意 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或市
县侨务
部  门
意  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考生持本表交侨务行政部门审核时,应同时提交本人或父母归侨或华侨的有效证件(护照、华侨回国定居证、国外出生证、人事档案等)原件和复印件。
2.本表无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的无效。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交报名点,一份由承办单位留存。
4.审核单位:各市县外事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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